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将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县公安机关要以执法场所改造为切入点,带动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和民警素质建设等全面发展。对首次执法质量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上一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对其“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次不合格的,要予以免职。
山西省公安厅提出,全省公安机关必须在上半年实现行政、刑事案件的网上全过程流转,全面实行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对不能够实现网上办案、无法满足网上考评需要的单位,执法质量考评直接定位零分。年底前,所有的讯问室都要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强制推行现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并将记录仪的使用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核或单位、民警执法绩效考核的范围。(记者李聪骏、通讯员胡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