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14时05分,余杭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响起,一个年轻的男声在电话中很平静:“我在良渚××酒店放了炸弹。”说完挂断电话。指挥中心马上指令良渚派出所、刑侦中队民警秘密赶赴现场,特警大队待命。此时,报警电话再次响起,又是一个年轻男声:我在酒店放了炸弹,你们不相信吗?!
随后,10多个便衣民警分批进入这家酒店。酒店共5层,每个房间、每条过道甚至连卫生间的水箱、厨房的垃圾桶,民警都一一检查,却一无所获。
另一路民警很快查到了来电男子的工作单位。
在一家个体广告公司,骆某(男,17岁,合肥人)、张某(男,18岁,合肥人)、章某(男,20岁,重庆人)三人正在聊天。看到民警,其中两个小伙子慌起来……
骆某说,他们三人闲着无聊,打电话玩。起初他们轮着打10086客服,骚扰女接线员,张某却说这没什么了不起,有本事就打110玩。
于是骆和张打赌,谁不敢打110就给对方10元钱。章觉得两人玩得过了头,走开了。
“他先打110说在酒店放了炸弹。挂了电话叫我也打,否则得给他10元钱。”张指指骆。
张不肯输给骆,也拨了110,故意用猖狂的口气说:“我在酒店放了炸弹,你们不相信吗?”挂了电话,他还向骆示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骆某和张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良渚派出所分别行政拘留5天和9天。因骆某未满18周岁,初次违法,对骆某的拘留不执行。
据都市快报 记者 赵洁 通讯员 胡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