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日发生在杭州萧山区的“马六”酒驾案昨天在萧山法院开庭审理。酒后驾驶肇事致1死2伤,司机孙磊磊在庭上认罪,并忏悔说自己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的家人,教训惨痛。
孙磊磊,28岁,原是萧山一铝业公司员工。去年6月1日晚上7点40分许,和朋友在酒店吃完饭后,孙磊磊驾驶一辆蓝色“马六”轿车前往坎山镇接妻子。行驶到萧山建设四路新街镇新盛村时,“马六”撞向了在路边散步的刘国先、沈芳和沈柳昀一家三口,造成刘国先和沈芳受伤,而他们尚在念小学的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院指控,事发后孙磊磊弃车逃逸,于次日凌晨向警方投案。经事故认定,孙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毁灭酒后驾驶的证据,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孙磊磊的刑事责任。
“没有异议。”孙磊磊在庭审中表示认罪。由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在庭审结束时,孙磊磊说,由于他的过失犯罪导致悲剧发生,他对不起被害人,如果可以,他会尽一切努力赔偿。同时,他也对不起自家人。“事故给我的教训是惨痛的”,孙磊磊说,“我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这一次酒驾不仅给被害人一家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给肇事者本人一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孙磊磊的辩护人说,孙磊磊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在家里待业,没有经济收入,孩子刚刚满3个月,家里欠债也很多。
事发后,就沈柳昀的死亡赔偿,孙磊磊与沈的亲属达成了死亡赔偿协议,取得了谅解,但对刘国先尚未赔偿。为此,刘国先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20余万元。而刘妻沈芳因伤残等级尚未评定,所以未提出赔偿。
庭审结束后,法庭决定择日宣判,庭后将对民事赔偿部分组织双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