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等20个党组织和党员被评为
我省1月份“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
经层层展示评比,我省1月份“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今日产生。党组织是: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绍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党支部、桐庐县分水镇三合村党总支、金丽温公司安仁收费所党支部、浙江农林大学森林培育学科党支部、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党委。党员是:何小鸽、吴祖勃、吴美霞、李万春、李刚、柴永存、吴兴无、吴菊萍、郑志湖、黄先迪、钟杏菊、吴尧海、王义生、朱进洪。
从1月7日开始,由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展示评选、推荐申报的140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在之江先锋网上进行投票评比,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产生了20例1月份 “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得票为先,从高票到低票进行筛选;重在推“新”,凡是全国和省里表彰过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入选,县级部门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入选;见人见事,评选的闪光言行必须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闪光事迹,不是一般的好人好事;相对平衡,各市、各系统按照得票高低只能入选1例基层党组织闪光言行、1至2例党员闪光言行,并且同一城市或系统最多只能入选2例。
【投票专题】一月“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