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核心提示:
岁末年初,往往是走亲访友、礼品馈赠的高峰期。一些为自己谋取不正当或非法利益的人往往趁机向领导干部送礼行贿。节日期间成为权钱交易的“高发期”、“高危期”。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节日前后是走亲访友、礼品馈赠的高峰期。以人情往来名义的行贿行为蠢蠢欲动,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不小的考验。
摊开案卷,可以发现,许多官员的落马都和“节日”密切相关。
拜年实为拜权
前段时间,温州市龙湾区委原常委、区公安局原局长施德扩因受贿66249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施德扩因为打黑有功,曾被老百姓称为“打黑局长”,然而,不久后,他就走上了“黑色之路”。
2003年10月27日,温州某洁具公司因涉嫌偷税被龙湾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11月3日,龙湾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拟对该公司董事长张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这时候,得知风声的张某展开了行动,他层层托转关系,终于联系上施德扩,在施的关照下,这家公司涉税案件得到解决,张某“安然无恙”。
2006年底,张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移送龙湾区公安分局审查。这次又是施德扩出马,保住了张某,案件被退回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处理,张某再次逃过一劫。
张某为何如此嚣张无恐?原因其实很简单,张某早就是施德扩家中的常客,每年春节前后,给施“拜年”,奉上财物。拿了别人的气短,吃了别人的嘴软,施德扩自然要照顾“拜年人”。
给施德扩“拜年”的,远不止张某,还有施的下属,麻某、徐某、杨某等人。当然,他们的年不是白拜的,奉上财物也不是没有所求。
“拜年”果然有神效,不久,施德扩就对这些下属在职务升迁等方面予以“关照”。
以人情往来的名义发生的行贿、受贿行为私密性很强,受贿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接受。因此,节日期间就成为权钱交易的高危期。
廉关沦为敛关
节日期间,走亲访友、相互拜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利用年节期间跟有权力的部门和官员套近乎已经见怪不怪了。表面上看,“拜年”似乎是人情往来,出于友谊,无可厚非。然而,“人情”一旦和权力扯上关系,就完全变了味,以礼代贿成为一种官场潜规则,本该把好的“廉关”因此沦为“敛关”。
据记者对近两年发生的100起腐败案件的统计来看,被查处的贪官第一次收受钱物,打开贪欲之门,多半是在节日期间,80%以上的腐败行为,也是发生在节日期间。
去年11月19日,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温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吴思震提起公诉,其所受的钱物,基本上是在“拜年”的名义下。
既然拜年这么“温情脉脉”,当然就有人以为拜年没事。于是一旦“东窗事发”,很多时候都会出现相似的一幕:辩护律师和贪官坚持认为,“拜年礼”属于“人情往来”,不是受贿。
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为自己辩护时,虽然承认节日期间收了礼金,但也称这纯属无奈,因为这种钱属于“人情往来”,不收,情面难却,所以在事后,他只好通过其他方式对行贿人进行补偿,如帮助炒股赚钱、提供投资建议避免投资损失等。
“这种为‘节日病’而进行的辩护,其实是很无力的,通常情况下,节日期间收了礼物,只要存在为他人谋利的行为,通常都应被认定是受贿。”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那种认为节日期间收受钱物没事的想法,其实只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
专家认为,无论多么漂亮的理由,领导干部只要收了不该收的礼,无论用什么样的“风俗习惯”来辩解,都难掩违法乱纪的事实,都是苍白无力的。
病症变着花样
廉不廉,看过年。包括元旦、春节在内的节假日,正成为关键领域反腐的关键时段。
事实上,“节日腐败”远不止发生在那些已经被披露的案件中。“现在,一些官员在受贿时,如果收到的是钱,通常要掂量一番,毕竟现在收钱有危险性。”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变道”:送上一些昂贵、但很容易变现的礼品,比如金条、名酒、名烟、奢侈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官员“节日病”还远不止显而易见的受贿,官员的“节日病”症状正呈现多样化。在高档酒店里,一些机关人员借着“过节”的名义,狂斟豪饮,大肆挥霍公款吃喝;在一些旅游点,相当一部分是公款旅游的。
“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借节假日大操大办……这些都是‘节日病’的具体表现。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它们都有个共同点:要么把不是自己的钱装进腰包,要么把不是自己的钱花掉。”这位法律界人士介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节日病”已经远远超出人情的概念,而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腐败。
“年节腐败”泛滥,将会极大损害干部队伍的形象。近年来,临近春节,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有关部门都会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但年年打“预防针”,年年还有人顶风违纪。
有专家认为,仅仅发通知还不够,现在很多行贿者和受贿官员都有了“抗药性”,重要的是加强监督,特别是纪检部门在节日期间应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把各项“禁令”落到实处,才能遏制“年节腐败”滋生蔓延。
春节本就是喜庆的、祥和的节日,作为领导干部如果由于过节不廉导致心神难宁,为此后的幸福、仕途、事业埋下祸根和隐患,那真是得不偿失。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安:之所以会产生官员“节日病”,主要是因为有些人利用节日的特殊性。其乐融融的氛围,往往能使人放弃警惕性,加上一些官员故意装糊涂,伪装分不清“礼尚往来”和受贿之间的区别,故意混淆公与私之间的界限,于是种种“节日病”也就容易缠身了。但愿所有的领导干部都能明白,不收别人的礼,不欠别人的情,不办违规的事,才能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廉洁过节心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