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正月初七,新春上班第一天。市区鞭炮齐鸣,震耳欲聋,原来是许多单位在放“开门炮”,其中有不少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意在讨个“彩头”,图个“吉利”。笔者以为,此举与党政机关的属性和职能都格格不入,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只会产生不良影响。这种无谓的“开门炮”,不放也罢。
民间传统习俗是,大年初一的凌晨,家家户户第一件事就是放“开门炮”,以激响的鞭炮声迎接新年,并寓意开门大吉。经商办厂的大抵在正月头几天,开张营业时也放鞭炮,以期新年兴旺发达。在台州,就有“闹上八”即是正月初八大家集中燃放鞭炮的风俗。不出意外的话,今天一定又是个满城轰响的日子。
在我们这个传统文化积淀深厚的国度,民间逢年过节照老例,在安全的前提下放一放鞭炮,以寄托一份美好情感,无可厚非。移风易俗本来就不是桩一蹴而就的事,尽管放鞭炮存在不安全、有失文明、污染环境等因素,一定程度可以被称为社会陋习,但改变、消除它须假以时日。总体上来说,这些年,借助一些地方的“禁放令”,特别在城市,放鞭炮的现象呈减少趋势。饶是如此,据昨晚央视报道,大年三十到正月初六,全国因放鞭炮引发安全事故致77人死亡,财产损失5000多万元;在台州,春节期间发生的127起火灾,大多由放鞭炮烟花引起。
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党政机关“染”上放“开门炮”的习气,既不符自己的“身份”,也不合社会进步的节拍。放“开门炮”无非是“讨彩头”、“图吉利”。作为公共权力机构,党政机关担负着社会管理和为民办实事的职能,何来“吉利不吉利”之说?对党政机关来说,认真履行好职责,正确运用好公权,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多办顺民心合民意的好事实事,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与夸奖,就是最大的“吉利”了。新春上班第一天,最好的“第一炮”,就是分清轻重缓急,把本职工作干得漂亮些。“十二五”开局之年,每个单位都肩负着事关地方发展、民生福祉的重任,面对着一大堆“剪不断理还乱”的难题,与其寄望于放鞭炮“讨彩头”,还不如抓紧时间,集中精力,踏踏实实多做几件事。
党政机关及其干部,应该是彰显公共道德、弘扬淳风良俗的典范,平日里,当有所为有所不为。时下,一些领导干部受迷信心理左右,亦步亦趋迎合民间陋习,在单位门口大放“开门炮”,花的是纳锐人的钱,制造的是噪音、纸屑垃圾,污染的是空气,还给社会心理带来负面影响,实在是与身体力行,倡导社会文明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不被老百姓诟病才怪呢。据媒体报道,辽阳省沈阳市今年全城禁放“开门炮”,绝大多数群众拍手称好;浙江省嘉兴市也及时发出政务通告,规定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准燃放“开门炮”,从而换回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一个做不好本职工作的单位,花再多的钱放再多的“开门炮”,也不会“鸿运当头”。(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