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听信谣传,7名小伙子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到绍兴“避难”。“避难”中,苦于没有经济来源,他们想到了一个赚钱的“高招”———让自己的女朋友卖淫,卖淫所得他们抽头作为日常生活开销。2月12日,这几个“糊涂虫”被绍兴县法院判了刑。
去年8月初,听信福建要地震的谣言,在当地的打工的贵州人付某想到和朋友王某、王某某等7人携自己的女朋友(其中有2人未带女友),到“风水宝地”绍兴避难。8月2日,他们乘坐大巴到了绍兴滨海工业区,并在当地一家酒店开了两间房。
住进酒店后,付某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没有钱,哪里都不可能是乐土。于是,他与几个朋友开始商量赚钱的事。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再加上好逸恶劳,他们不准备打工,而是打起了女朋友的主意“:可以考虑让她们接客,赚的钱,我们好好分配。”
付某的话很快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在软硬兼施得到女友们的“同意”后,他们开始行动。
付某联系到滨海的一家酒店,并跟经理面谈说,想在酒店里安排小姐提供“特殊服务”,并承诺每月给他3000元。经理担心出事,只同意他们做美容美发卡招揽“生意”,并表示愿意提供住处,但出了事情和酒店无关。
有了经理的话,付某等人将计划付诸实施。付某在该酒店订了一个房间,之后他们便以这间房为“基地”开始“营业”了。为了方便客人联系,他们还做了几张美容美发卡,印上一个漂亮的三点式女郎,并在上面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一旦客人打电话进来,女友们就在男友们的安排下,去客人的房间提供“服务”。
据法院查明,女人们的行动都受到付某等人的监控,每次卖淫后,男人们要抽头50元作为“管理费”。
本来以为这样赚钱既容易又保密,但是付某等人的如意算盘还是很快落空。没几天,绍兴县警方便捣毁了这个卖淫窝点。绍兴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付某等人5年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