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冀平在2010年度综治考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完善综治考评运行机制推动综治工作深入开展
2月17日,中央综治办召开2010年度综治考评工作座谈会。图为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讲话。(摄影万云)
中国平安网北京2月17日消息中央综治办今天召开2010年度综治考评工作座谈会。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运行机制,在考评内容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在具体项目上做好加减法,在考评方式上体现综合性和常态化,在考评结果的产生和应用上体现公正、客观,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据悉,从2003年起,中央综治委每年对各省(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综治考评工作成为推动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成为各部门整合力量齐抓共管的阵地和平台。目前,已有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妇联等23个部委的26个职能部门参加考评工作,涉及群众安全感调查、严打整治、综治工作创新等35个项目。通过考核评比,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陈冀平指出,8年来综治考评工作在实践中摸索,在探索中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参评部门和具体项目、考评标准和细则、考评方法和程序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陈冀平要求,下一步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一是在考评内容上进一步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着重突出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安全感、综治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政法、综治中心工作,通过考评的方法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在具体项目上做好加减法。要从实际出发,对考评项目进行梳理、整合,对经过多年考评已经进入工作常态化的工作项目可以降低分值甚至考虑不再列入考评范围;对新形势下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纳入考评体系。三是在考评方式上体现综合性和常态化。要改变以往单个部门单项考评为跨部门合作组团式考评,针对每个省(区、市)组织一个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团队,到各省后分组到不同的市、县和基层检查不同的项目,然后对不同的项目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在考评时间上,也把以往年底集中检查变为每月组团到3至4个省(区、市)检查的方法,使综治考评工作动态化、常态化,形成月月有部署,月月有检查的局面。还可以采取暗访的方式,就某些重点问题对一些地方进行临时性的抽查,增强考评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四是在考评结果的产生和应用上体现公正性、客观性的要求。一方面,参与考评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制定更为科学细致的考核指标和量化标准,提前下发到地方。另一方面,各部门根据综合性的督导检查和临时性的暗访抽查形成考核结果后,要采取有效方式及时给各地进行反馈,确保做到加分加得有理有据,扣分扣得心服口服。
2月17日,中央综治办召开2010年度综治考评工作座谈会。图为会议现场。(摄影万云)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妇联等26个部委的29个参加考评的职能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