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首次将缺乏基层经历列入此次挂职锻炼的必要条件。”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有两层含义,分别是“下派”和“上挂”:“下派”是指不足两年基层经历的市级公务员要“补课”,回到街道、乡镇熟悉基层情况;“上挂”是指基层公务员到市级机关工作,参与宏观政策制定。
行政关系待遇不变
在挂职锻炼期间,挂职人员转移临时党组织关系,但不转移行政关系,不占用接收单位编制职数,职级、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日常管理也由接收单位管理为主。
“去基层挂职并不是去镀金,更不是去作客,而是要做事。”该负责人表示。锻炼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接收单位负责,参加接收单位的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派出单位,并存入本人档案。结束后,选派单位会同接收单位对选派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评鉴意见,并将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锻炼结束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根据本人需要和本人意愿,鼓励并支持选派到基层挂职的干部留在接收单位任职。
区县机关不算基层
“市级机关公务员到区县机关并不算基层经历。”该负责人介绍,中组部已经明确,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聘任为大学生村官的、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从目前来看,到基层“回炉”有多种渠道,有全市统一安排组织的,各单位也可根据自己情况自行组织下派。
特写
“一个人有点少,能来三五个最好”
“再见啦,以后想找我只能去海淀街道了。”跟同事热情告别的是程静轩,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他也是首批45名下派到基层挂职锻炼者之一。
“我就是大家常说的‘三门’干部,”程静轩说,以前跟区县打交道时,很难理解基层的难处。经过交流,才知道他们所做的具体繁杂的事务。到街道以后,也是要提高能力,就抱着学习的态度去。“怎么说呢,就是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