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8日讯
流动摊贩一直是让行政执法队员感到左右为难的问题,特别是流动的早餐车常在早高峰时段违规占道经营。不过,金华市行政执法局婺城分局示范中队最近摸索出了一套参照交警的“驾照记分制”考核办法,试行下来效果不错,本月起将在分局各中队推广。
传统的罚款处理不够人性化
在市行政执法局婺城分局示范中队的管辖片区内,兰溪门是最典型的早点摊铺集中地。由于地处市中心,每天早上,除了兰溪门菜市场周边的早餐店外,附近路口还聚着近10个流动早餐车。
这些占地不过2平方米的流动早餐车,只有一小部分是具备正规审批手续的,另外大部分都属于非法占道经营。示范中队队长任岳东总结说,大部分摊主都想多做点生意,执法过程中时常发现延迟收摊、擅自更换设摊点或者摆出桌椅扩大设摊面积等现象。
按照以往的处理办法,上述违规行为要被处以20~50元罚款。“其实,很多早餐车都是下岗工人推出来补贴家用的,一天赚几十块钱算好了。一旦违规被罚款,这一天算白干了。”任岳东认为,罚款处理不够人性化。
早餐车引入“类驾照记分制”
示范中队在今年2月中旬自创了管理的新办法:用“记分制”的方式考核早餐车。简单地说,每个早餐车都将拥有12分,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便会扣分。任岳东打了个比方:“和机动车驾照差不多,违反交规就要扣分,中队把满分定成12分也正是参考了驾照。”
任岳东解释,对于未经建设局审批核发“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的早餐车,中队会照旧一律取缔。只有那些“亮证经营”的,中队才会用新办法考核。
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积分与许可证挂钩。如果1年之内12分被扣完,中队将向建设部门打报告,取消该早餐车的占道经营资格,下一年也不得在同一个辖区设点经营。
中队准备了一本积分簿,若发现摊主违反了延时收摊、擅自改变设摊地点、擅自扩大设摊面积,或在收摊后未能做好摊位清洁工作等上述四项规定,发现1次就扣除1分,并当场由当事摊主签字。
记分制拟向夜市推广
在兰溪门菜场附近推了3年早餐车的郑师傅已经吃过一次新政的“苦头”,上个月因为延时收摊扣了1分。虽然已经有记录在案,但他仍然力挺新政:“新办法不用罚款,而且城管把边上的无证早餐车都取缔了。时间虽然短了,但竞争也少了,赚的钱反而更多了。”
“记分制”的办法在中队试行了1个月,效果不错,婺城分局决定从本月起在各中队推广试行。不过,婺城分局示范中队再次先行一步,开始考虑奖励办法。任岳东说,如果辖区内的早餐车表现好的话,他会考虑和有关部门商量,在双休日或冬令时适当延长经营时间。
因为示范中队的辖区在闹市区,早晚两个时段有很多摊贩,违规经营问题很集中,卫生状况也不理想。任岳东计划,下一步可能会把这个积分管理的办法推广到夜市、夜宵和水果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