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8日讯
龙游县以法律工作者为主体,成立“法律见证人”队伍,全程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高了选举程序的科学性、选举过程的权威性和选举结果的公认性。对此,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作出批示:这个办法好,各地可以推广。“有法律工作者在场,村民有什么疑问,当场提问当场得到答复,感觉更公平更公正。”3月1日,笔者来到建立“法律见证人”制度的“发源地”——罗家乡,乡党委书记姜丽萍表示,法律工作者全程参与投票、核票、计票等过程,并在“选举结果报告单”中签字,提高了选举关键环节的公认度。
柯升福,龙游法律服务所主任。一次,有位村民向他反映,该村有3名被判缓刑在家的村民,其中2人被登记成为选民,另外1人却没有选民资格,这样做对吗?柯升福立即联系乡领导并提出建议,“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他都应享有选举权。”随后,该乡对服刑人员的选民资格登记,作了进一步明确,消除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法律见证人”以第三方的名义,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也提高了选举工作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据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罗家乡是全县村级换届的试点乡,“法律见证人”在参加该乡10个行政村的选举中,就村选举委员会如何依法开展选举、选民如何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并在实际操作中予以推广。
罗家村的肖玉明,竞选村民委员会主任。第一次选举时,他得票数第一,但差4票未过半,按法律规定得重选。“当时,心里有疙瘩。”肖玉明说,其中有7票写的是“玉明”这两个字,而全村仅他一人叫“玉明”,“我觉得,这7张选票应该有效。”经“法律见证人”解释,肖玉明接受了“7张选票为废票”的事实,“有懂法律的人在场,我们放心多了”。第二次选举,他成功当选。
县司法局副局长徐延平介绍,已安排28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村级换届法律服务团,两个人一组,分别联系全县14个乡镇(街道)的选举工作。通过实施“法律见证人”制度,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法律服务。(记者严雪丰通讯员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