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浙江海盐检察院的一封建议书,引发了广东东莞银行业的一场“大堵漏”行动;14天时间里,6个水站站长接连落马,海盐水务体制的大改革由此开始……
2009年3月的一天,海盐县检察院发现个别自来水站站长有受贿嫌疑,于是查看了部分水站的账目,果然发现异常:包工头陆某等人对一些水站供应的材料数量很大,商品单价明显高于水务集团的一般采购价,承接的水道安装工程费用也大于正常费用。
顺着陆某等人的“藤”,海盐县检察院“摸”出了一串水站站长,6人受贿总额达140万余元。这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反贪精品案件。
此案的查处,是对海盐县乡镇自来水站的一次洗牌。之后,海盐县全面推进水务体制改革,海盐检察院还与县水务集团联手打造“阳光水务”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程。
2009年以来,海盐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34人,其中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0件1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60万元。
有一次,海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时发现,广东东莞某银行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方面存在漏洞。
“虽然发案单位远在广东,但我们认为纠错补漏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不应受地域限制。”海盐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越说。2010年4月26日,海盐县检察院向东莞银监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这份检察建议书后,东莞银监部门迅速采纳建议,并落实了通报风险、查办责任人、风险排查等一系列整改措施。在这场银行业“大堵漏”行动中,包括一名支行行长在内的5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并调离岗位、扣发工资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