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你可能不喝酒,但你不可能没有听到过茅台酒。全国政协委员杨春时表示,近年来,茅台酒价格不断上涨,但仍然供不应求,其中公款消费是主要原因之一。他建议中央作出明确规定,除了重要的外事宴请之外,一律不得用公款消费茅台酒,违反者以违纪论处。
把一种酒称为“国酒”,恐怕也只有中国才有。称就称吧,但“国酒”之特殊,应该体现在它与公众的感情上,而不是价格上。现在茅台的价格已经距离公众太远,已经成为部分人的专利,这种情况下还称之为“国酒”,怕是在故意寒碜国民了。
这么说,茅台酒厂可能不乐意。他们会说,价格是由市场调节的,总不能黄金卖出黄铜价吧。是的,对于市场的自发需求谁也无权干涉,“富人买茅台,一个愿宰一个愿挨”,旁人徒唤奈何。但要看到,茅台的市场消费群体相当一部分是由公款支撑的。
早在2007年1月24日,《中国青年报》就曾报道过,在贵州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傅兴华介绍,贵州已经形成一种“非茅台酒拿不出手,非茅台酒不喝”的潜规则,“一个贫困县的负责人告诉我,当地一年至少要用一卡车茅台酒搞招待。什么卡车不知道,肯定有好几吨了吧”。一个贫困县,一年要招待掉一卡车茅台,这还是早两年的行情,现在全国一年要公款消费掉多少茅台?如果把茅台酒从公款桌上请下来,酒价还会像现在这样“涨并快乐着”吗?
这两天“公”字很热。公车、公款消费,都属于公费支出,公费支出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节俭。公车配备有着严格的标准,为什么公款消费没有明确的限制?节俭原则之下,公款消费本不应该上酒,即使上酒也不应该上茅台酒。别看是一瓶酒,体现的是官员对权力的理解,是公务人员对自己角色的定位。
对于公款消费想不通也得想,对于公款消费茅台逼着想也想不通。不知道公款消费到底有什么理由非要上茅台不可!从这意义上说,杨春时委员的“禁止公款消费茅台”建议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