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4月2日讯(鲁英)为深刻汲取海宁“3.27”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贯彻落实3月28日市政府消防安全紧急会议的精神,4月1日上午,南湖区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区老区、老街、老民宅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会议。
区政府邱永东副主任、区公安分局汤洪成副局长、大队陆海蚕教导员出席会议。各镇、街道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区委宣传部、区规划与建设局、区安监局、区供电分局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上,汤洪成副局长首先通报了近期全市火灾的严峻形势。省、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专门就此作出批示,并进行工作研究和部署。今年全市亡人火灾有86%发生在老民宅中,围绕此项情况,全市开展部署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就此,区政府专门印发了全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随后,陆海蚕教导员就方案内容进行了专题工作部署。重点强调了整治工作的三个步骤。一是排查摸底阶段,时间从4月1日至20日。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进行排查摸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清“三老”场所基本情况和数量。大队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同时,每个镇(街道)要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宣传展板,每个季度展示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二是集中治理阶段,时间从4月22日至6月15日。对“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三老”场所,由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措施,限期加以解决。三是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从6月16日至20日。各镇(街道)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将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等方式,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6月中旬开始对各地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提请区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同时,陆海蚕教导员还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区委宣传部要拓展多渠道的消防宣传途径,负责与广播、电视部门沟通,定期并且免费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区电力分局负责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按技术标准做好线路改造工作,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区规划与建设局负责对城市燃气供气单位、站点开展行业内部自查,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所管辖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要求的“三老”场所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造,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加强“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区公安分局负责督促派出所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消防大队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较大的区域进行核实上报。区安监局负责督促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加强对焰火烟花的监督管理,防止流入“三老”场所。
邱永东副主任听取工作部署方案后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职,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二是突出重点。地点上重点排摸“三老”场所,并积极采取相关整治改造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群上着重老人、小孩和外来务工人员。三是做细做实。重点排查地点不要留有死角,特别要注意分散和偏僻居住点,切实掌握情况,也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对于具体情况要排摸清楚,全方位检查各项火灾隐患。针对乡镇居民居住地分散、集中宣传较困难的特点,除了宣传展板,大队要提供相应宣传资料,各镇利用广播、电视进行辐射宣传。四是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要抓好各自的工作,切实落实方案要求。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章一川任组长,区政府邱永东副主任、区公安分局汤洪成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安监局、区电力分局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组织力量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区政府将成立工作督导队,在综合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下,谋划、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地要对专项工作进行长效管理,完善好相应制度。
最后,汤洪成副局长强调了三点工作意见。一是强调专项工作宣传、培训、检查和电路改造四个重点。二是在进行专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对于城郊结合部出租房、乡镇化工企业和市区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工作也不能松懈。三是清明期间要注意做好墓地消防安全检查,杜绝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