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4月2日讯 衢州市人大会议和市政协会议(以下简称“两会”)将于近期在衢州召开,为确保市“两会”顺利召开,加强“两会”前消防安全大检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衢州支队于3月25日至31日在全市开展了为期7天的“衢江7号”消防安全大检查统一行动,对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宗教场所、“涉会”场所以及设置在多业主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行动中,全市共派出49个检查组,出动人员135人,检查单位135家,发现隐患87处,督促整改81处,行政处罚13起,三停1起,拘留1起,临时查封3起。
行动要求高
在此次行动中,支队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结合《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小区及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于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一律临时查封;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临时查封,从重罚款,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从重罚款,对于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公众聚集场所在疏散通道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从重罚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同时,要求各地要严格纪律,认真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情况,指导一般单位抓紧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集中统一行动,同时,加强报刊、杂志及媒体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确保“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处罚整改严
衢州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行动,要求各地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其当场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责成单位负责人落实有效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坚决防止整改期间发生火灾。在今年年初,江山消防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江山市一统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大队立即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于3月31日给予江山市一统商贸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该场所负责人也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立即缴纳了30000元的罚款,并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消防监督人员还语重心长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惩罚是为了提高重视,增强责任心,确保安全隐患被彻底排除,为商家提供一个安全营业环境,为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执法手腕铁
在此次检查行动过程中,各地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或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十条常态严管措施》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支队对开化荣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商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采用大量可燃材料塑料扣板吊顶装修的问题,对其进行了临时查封,并逐一告知顾客“此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为了您的人身安全,消防部门要临时查封,请予以配合”,并迅速制作、送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对商场购物人员进行了清场,切断了商场的所有电源,在商场醒目位置进行了张贴,并在大门口贴上了封条及时清除了一个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同时,开化县公安局还于日前对因操作不当,过失引起火灾的开化县弟兄硅酮材料厂职工金某实施了行政拘留。
服务指导到位
在此次检查行动中,支队要求各地要在检查中,积极加强火灾隐患的服务指导工作。柯城大队在查封一改变使用性质的市区通河家园一地下车库时,积极与地下车库产权单位沟通联系,并告知其改变使用用途需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再报消防部门设计备案,经营负责人表示马上整改,今后不再出现以上类似问题,同时接受广大业主监督,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开化大队在检查开化大酒店、衢州醉根艺品有限公司、开化县灵山禅寺、开化县文化艺术中心等公众聚集场所时,发现存在疏散通道堆积杂物、安全门上锁等问题,检查组责令单位业主和消防安全负责人立即改正,并结合场所实际情况,向单位负责人介绍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要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灭火逃生的基本知识,切实将“四个能力”成为实际掌握的一项技能,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能自查、火灾隐患能消除,出现火情早发现、初起火灾能扑灭”。
衢州支队全体官兵放弃休息,深入全市公众聚集场所开展“衢江7号”消防安全大检查,并积极开展服务指导工作,切实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为衢州“两会”的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目前,全体官兵又肩负着新的消防保卫使命,全面拉开了“清明”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