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的上海,风和日丽,春意融融。
9日9时,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菜市场内,人流穿梭。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带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深切关心,走进菜市场,走进上海市民中间,开始了此次执法检查的“第一站”之行。
走进菜市场大门,在最显眼的地方有一台约1米高的电脑查询机,上面显示的是“标准化菜市场管理系统”,里面包括食品安全、诚信公示、食品追溯等6个系统,凡是进入这个菜市场的商品都可以从这个系统里找到“踪迹”,确保了流通环节的公开透明。
“这个系统很好,上海市区里的每个菜市场都有这样的信息化系统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在触摸屏前,认真观看,不时提问。当他听到工作人员的肯定答复后,满意地点点头。
“你这里的酱菜每天卖不完怎么办?”“你们卖的鱼是从哪里进的货?”……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一行走进菜市场内,在各个摊位前抓一把大米看看,拿起一块腌肉闻闻,不断地问询摊主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问题。
很多正在买菜的市民好奇地围了过来。执法检查组成员笑着问一位身穿红色毛衣的大妈:“您来这里买菜放心吗?”
大妈笑呵呵地点点头。
上午10点,在普陀区农工商超市的花生酥、年糕、粮油这些深受老百姓喜爱的食品前,桑国卫仔细地查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对超市的负责人说:一定要销售保质期内的食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4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一行抵沪,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宗源阐述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宗旨:“我们今年这次执法检查实际是对2009年那次检查的跟踪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次执法检查报告中向国务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介绍,上海市近年来食品污染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食品抽检合格率处于高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持续控制在低位,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状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从2009年下半年起即着手进行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目前,《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即将进入常委会会议的二审程序。草案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监管作出规范,并将上海多年来持续形成的一些做法和保障世博会食品安全的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
桑国卫在肯定上海食品安全取得的成绩后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全国食品安全形势趋于好转。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食品生产经营链条长、涉及面广,当前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仍然很多,食品不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4月9日下午,执法检查组与上海市部分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行业协会负责人进行座谈。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对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起了很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从麦德龙公司自身来说,我们依照中国的法律,根据自己的实践,努力建设和完善自己的食品安全体系。从世博会来看,工商和质检两个部门对我们有6000次的检查,合格率是99.5%。我向西方媒体和德国总部说,这说明中国的食品是可靠的。”麦德龙公司高级副总裁吕国满说。
“食品安全法施行快两年了。我们是大型国有连锁企业,我们建议加快食品安全法配套的法规和标准的制定。比如,有关食品标签的新的国家标准到现在还迟迟没有出台。建议相关规范性标准尽快出台,使企业有章可循。”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质监部经理甘平忠建议。
“我在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这个领域工作了38年,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从国务院的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食品卫生法,再到现在的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处长顾振华说,他建议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正、完善食品安全法。另外,做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食品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比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记者于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