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目前,全省政法系统正在深入开展这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从今天起开设专栏,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新成效新进步,进行宣传报道,以供各地政法部门学习借鉴。
律师老胡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要上浙江法院网浏览一下,因为那里有他最需要的两块内容:一是案件信息查询,二是法律文书检索。提供查询信息,是省高院推出的诸多阳光司法举措之一。
近年来,省高院的阳光司法举措不断。不久前,《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出台,对阳光司法立下了36条明确标准。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省高院将阳光司法推向纵深。
《实施标准》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5大方面,对阳光司法提出具体的实施标准。
一个案件受理后,进展怎么样,这是当事人最关心的。《实施标准》就明确规定,要完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和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让当事人凭密码即可实时查询案件审理和执行的进展情况。
此外,《实施标准》还规定有条件的法院要在法院网站上设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收转、文书送达、联系法官等在线诉讼服务,方便群众诉讼。
庭审是审判活动中最受关注的阶段,是观点碰撞、利害冲突的集中呈现。对此,《实施标准》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对所有开庭案件都进行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实现“一案一光盘”。同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庭审直播录播,不断提升庭审的公开透明度。
裁判文书的公开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之一。《实施标准》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站统一公布裁判文书,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到目前为止,上网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已超过28万篇。
今年“三八”节的前一天,30多位妇女干部和代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走进了省高院,在审判庭观摩庭审;在院史室了解浙江法院发展历程;而后又与法官面对面交流畅谈妇女权益保护问题。
这是省高院的第8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从今年开始,每期的公众开放日都有一个主题。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这也是《实施标准》的要求。去年全省法院在“公众开放日”中接待群众约1.2万人次。
此外,《实施标准》还要求各级法院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省高院去年一年召开的大型新闻发布会超过7次,今年也已举行了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