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外来务工者一旦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院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4月21日上午,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单位授牌仪式在杭举行。省劳动仲裁院等19家劳动仲裁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绍平介绍,2010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080件,其中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及社会保险待遇争议这三大类案件占到70%。这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申请人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
“仲裁过程中,在企业聘请的专业律师面前,劳动者一方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辞不达意,常常处于弱势地位。这也影响了仲裁质量。”一位劳动争议仲裁员如是说。
“成立工作站后,一旦有申请援助的,工作站将直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受理后,指派律师介入,做到应援尽援。”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说,挂牌之后,省法律援助中心将加强对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将会同省劳动仲裁院制定下发工作站的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由各试点单位统一上墙。
“找一个专业律师来代理,以非诉讼的形式开展法律援助,避免弱势一方显失公平,能尽早摆平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说“:在仲裁阶段就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主动将工作向前延伸至争议发源地,是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工作的创新。”
陈志忠说,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历来重视劳动者的维权工作,致力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06年以来,我省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大大降低。
近年来,我省法援更是以农民工为重点施援对象。2008年至今,连续3年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去年还开展了工伤职工帮扶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目前,省司法厅与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联合开展的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也已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