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飞在庭审中。项颖摄
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被定为犯罪。
昨天上午9时,全省首例“酒驾入刑”判决生效。
这第一个“倒霉蛋”叫胡飞,瑞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胡飞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1日下午3点半,事故现场 丰田车与摩托车相撞
5月1日下午3时32分许,瑞安塘下镇罗凤工业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5人不同程度受轻微伤。交警塘下中队民警赶到时,事故现场只留下一辆黑色丰田卡罗拉轿车与一辆侧翻在地的正三轮摩托车。
肇事司机为安徽省利辛县人胡飞,男,1976年出生。他在事故中未受伤,但鉴定结果显示,胡飞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mg/ml,确认其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2日凌晨1时,胡飞被瑞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3日,被瑞安市检察院起诉。
5月8日上午8点半,审判前 老父亲闻讯血压飙升
在法院大门外,十多名男女老少聚集在路边,有的来回踱步,有的使劲地吸着烟。他们都是被告人胡飞的亲属及在瑞打工的老乡。早上7点多就从瑞安塘下镇相约赶来,一直站在法院门口等待。其中,一名60多岁的老年人不时抹着眼角,这是胡飞的父亲。
“我儿子特别孝顺。”老人一直强调这句话。
他说,胡飞9岁时,母亲就过世了,由他独自一人拉扯大。前几年儿子在瑞安回收废铜铁,每年只赚2万多元钱,还要抚养孩子,负担很重,可儿子老惦记着他,把他接到瑞安养老。
旁边胡飞的一名堂兄说,老人有严重的高血压,听到儿子因醉驾要被判刑,血压一下子飚上来,软倒在地。
早上8点45分,胡飞的妻子坐到了旁听席上,一动不动。直到有人问及胡飞即将被判刑是否给家庭带来很大影响时,妻子才回过神来,嘴里重重地蹦出一句话:“很大的伤害!”
胡妻说,她有三个孩子,她一直骗孩子说父亲回老家了。
5月8日上午9时—9时40分,审判中 他当庭未求情,自愿认罪
9时整,审判庭宣布开庭。
身穿橘黄色马夹的胡飞,双手被手铐反铐在背后,进入审判庭。
审判员对于案件的相关情况询问,胡飞语速很快,对答如流,并申明自愿认罪。
审判员问:“5月1日,有没有喝酒?”
胡飞答:“有。”
审判员问:“喝了多少?”
胡飞答:“两瓶青岛啤酒。”
审判员问:“事故发生后,有没有报警?”
胡飞答:“没有。”
审判员问:“按照法律规定,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应该报警。为什么不报警?”
胡飞沉默。
胡飞辩护律师在庭上代表胡飞向受害人道歉,并愿意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律师说,胡飞在取得驾驶证2年来,一直遵守交通规则。考虑到胡飞是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且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胡飞在最后陈述中,未给自己求情,而是忠告大家勿酒后驾车。
早上9时40分许,审判员宣布休庭10分钟后,当庭宣判。
在羁押室,胡飞使劲抿着嘴唇,隐隐露出苦笑。面对媒体记者的采访,他很配合。
胡飞说,5月1日中午,他和亲戚在塘下镇一饭店聚餐,大家原本说好把车停在饭店外,酒后都坐三轮车回家。可随后他接到妻子的电话,让他送外甥到国道边坐车回老家,他就向他人借了车去送他了,接着出了事。
胡飞说,他听说过五一后“醉驾入刑”,“但我不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如果知道,我绝对不会这么做。”
他还说,他从来没犯过法,想不到因为喝醉酒,竟然要入狱。
10分钟后,审判员当庭口头宣判,认为被告人胡飞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送受伤者去医院治疗,赔偿态度好,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5月8日上午10时,庭审之外 5月1日至今,仅瑞安已诞生8名“胡飞”
庭审结束后,胡飞的亲朋及同乡还未散去。“要不是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我还不是很清楚醉驾入刑是怎么一回事。”胡飞一堂兄说,他们平时并不是很关注新闻,没意识到酒后驾车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再也不敢酒驾了。
但让人遗憾的是, 5月1日后,仍有不少心存侥幸者撞上了高压线。据瑞安塘下交警中队指导员曹启局介绍,至昨日上午10时许,包括胡飞在内,瑞安市已查获8名醉酒驾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