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政法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不断提升维护稳定的实际成效
苍南县政法系统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的实际成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明确创争目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创安固鼎”总揽政法维稳工作全局。一是坚持以平安创建统揽政法维稳全局。在去年“平安护鼎”的基础上,2011年提出“创安固鼎”目标,部署开展政权稳定保障行动、经济发展护航行动、社会安全管控行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行动、社会管理创新行动、公正廉洁执法行动等“六大行动”,形成并保持了“全民创安”的良好态势。二是坚持以硬措施完成硬任务。抓重点、打硬仗,积极有效处置了涉及宗教纠纷、重点工程建设纠纷、海域权属纠纷、“7?25”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多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435起不稳定因素成功化解418起,圆满完成上海世博安保和各级“两会”安保任务。三是坚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下发《关于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部署开展基层站、所、庭、室创先争优活动,提升基层政法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力推进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五站式服务”,全县完成875个小格、3657个片格划分,落实1.4万名管理人员。制定《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县、部门、乡镇、村(社区)四级调解平台,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解能力。
二、创新工作载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断提升政法维稳工作实际成效。一是以构建打防控体系为主平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县公安局先后开展了“护城”、“虎啸”系列行动,重拳打击各类犯罪,严厉整治“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同时,加大治安乱点整治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力度,整治市县挂牌乱点25个。二是以构建大调解体系为主抓手,大力化解社会矛盾。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推手,积极发挥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在县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中心,县法院及三个基层法庭设立诉调衔接窗口,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分别调解民商事纠纷和轻微治安纠纷。2010年,全县受理纠纷调解3243件,成功调解3157件,成功率97.3%,成功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29件,轻伤害案件30件。三是以服务群众、和谐有序为着力点,努力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制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和服务,消除管理盲区。
三、激发内在动力,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增强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一是加强政法文化建设。以政法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进一步培育“公平正义、忠诚为民”的政法精神。如县司法局大力推进以“和为贵”为主题的人民调解文化,以“人为本”为主题的社区矫正文化,以“法为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文化,以“义为先”为主题的法律顾问文化,以“民为重”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文化,营造了浓厚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二是推进“阳光执法”。全面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执法司法案件,通过阅卷、座谈、评议等方式,就执法办案的依据、过程、结果、效果进行评查。2010年,共化解93个涉法涉诉信访件,完成100个案卷评查。三是推进作风建设。县政法委积极推进百名政法干警联百村、百名综治干部解百题、百名法制副校长进百校的“三百”工程,引导政法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县法院开展“亮点工程”创建,推行“片区法官”制度,完善“庭、站、点”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成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合议庭。县司法局开展结对挂钩“五联系”、“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关干部“常回村看看”、“走进基层、送法下乡”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全力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