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5月16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扭转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辖区平安社会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了《路桥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方案》明确了成立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具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实现“三个下降”“两个杜绝”的目标。“三个下降”,即:火灾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数三项指标明显下降。“两个杜绝”,即:杜绝发生“三合一”和出租房亡人火灾事故,杜绝发生3人以上死亡火灾事故。
《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整治的范围:“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高层建筑及违章建筑。重点整治的范围:“三合一”场所的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服装、制鞋、彩灯、箱包、汽摩、机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出租房屋的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及设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
《方案》提出了专项整治的整改措施。一、依法开展整治: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二、加强综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工商、城市管理、教育、文化、旅游、卫生、电力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强化源头控制:要对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科学制定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加强消防车辆装备配备。
《方案》将整个整治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15日前)。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10月)。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原则,落实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机制,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本地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并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