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记者从浙江省委政法委获悉,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去年7月浙江省将宁波市、诸暨市确定为全国和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其他各市分别选择一至两个县(市、区)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以点带面,推进全省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至今,整个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总体进展顺利,效果初步显现。
开展综合试点以来,浙江省委多次召开常委会等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省委书记赵洪祝专程到诸暨调研,并亲自牵头主持社会管理创新课题研究。省“两办”还专门下发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全局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领导与11个县(市、区)及重点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确定“83812”目标任务体系,即创新和完善“八大服务管理体系”、扎实推进38项具体工作、治安联防等12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分别由市领导挂帅。不久前,该市的“新老市民共建共享融合模式”荣获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新组建的全国第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志愿者总队,注册志愿者近两万名。
诸暨市制定试点工作“路径图”和“时间表”,全力构建系统化社会稳定组织体系、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立体化社会安全防控体系、人本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信息化社会管理网络体系和规范化社会公平执法体系,努力使社会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服务、短期治标向长效治本转变。尤其是该市新组建医患纠纷、法院诉前、交通事故、消费权益、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六大专业调解中心,依托行业协会建立企业内部调解组织276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基本形成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的枫桥式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
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光宝表示,根据省委提出的构建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社会管理体系这一目标,今后浙江将在扎实推进宁波市、诸暨市两个全国级综合试点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省内其他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抓好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整体协调发展,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