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者柯先生打进热线电话说“:你们一定要好好表扬下这两位律师,他们的热心让我们普通百姓看到了法律的公正,相信人间自有公道在。”
故事的主人公姓赵,宁波人,几年前来到绍兴某驾校当教练。
去年11月8日,赵某带着3名学员来到绍兴市机动车考试服务中心,站在中心门口旁边等待教练车交接班。一名保安走过来要求赵某他们让开,言语间,两人发生了争执。保安一怒之下,拿起一根木棍砸向了赵某的左手掌。后经医院诊断,赵某左手挫伤、局部肿胀。为此,赵某花去医药费2000多元。
之后,赵某多次找到那名保安,要求赔偿医药费,但都被拒绝。那些天,赵某茶饭不思很是郁闷,他觉得自己被打了不说,还受了一肚子委屈,在学生面前又丢了面子,窝囊极了。于是,在朋友介绍下,他找到了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校。
“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的手被厚厚的纱布包裹着,人的精神也很萎靡。”回忆起那天赵某找到自己时的样子,陈校这样形容。听了赵某的遭遇后,陈校明确告诉他“: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要相信法律的公正。”随后,陈校义务帮他写了起诉书,递交到法院。
几天后,赵某很兴奋地打电话感谢陈校。原来,对方终于同意赔偿医药费,而赵某也撤了诉。
可是,赵某高兴了没几天又蔫了,这次,他所在的驾校以他在校期间有“吃、拿、卡、要”不良行为为由,把他给开除了。
赵某心里窝火啊,他自问并没有“吃、拿、卡、要”,而驾校也拿不出很硬的证据来,却将他说开除就开除了。
做驾校教练,名誉是最伤不起的啊!如果被戴上“吃、拿、卡、要”的“帽子”,别的驾校也不会聘用他了。果不其然,赵某找工作屡屡碰壁。
无奈之下,赵某再次想到了依据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年4月,他找到了绍兴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
“他已经半年多没工作了,经济上挺困难的,所以我决定帮帮他。”胡律师义务帮赵某写了诉状,并整理证据材料,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驾校负责人告上了法院。
不久前,在法院的调解下,驾校负责人同意支付赵某1万元作为补偿,同时赵某撤诉。纠结了赵某大半年的事情终于解决了,如今他已经在另外一所驾校找到了工作。
读者柯先生是赵某的朋友,他说,他从没见过那两位律师,但是他们的热心让他非常感动。如今在他们的朋友圈里,大家都说“:有事找法律,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