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安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曾经“人间蒸发”多时的被告人郑某被押上法庭。
郑某因投资需要,与何某等人发生借贷纠纷。2009年6月至11月,瑞安法院对所涉9个案件分别作出调解及判决,认定郑某需履行总计1008万余元的偿还义务,其中191余万元由民事判决书确认。
民事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后,郑某未如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多次传唤郑某,郑某均借故推脱,后来干脆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法官多次登门寻找无果,电话不是关机就是停机,郑某好像“人间蒸发”了。
终于,执行法官发现,郑某与戴某的离婚案也在瑞安法院审理,这才在郑某领取法律文书时,将他“找到”。
同时“找到”的还有一张郑某前妻的银行卡、一张伪造的身份证和10几张电话号码卡。
原来,巨额债务缠身的郑某,在“人间蒸发”后过着“潇洒人生”。
2010年3月,郑某将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一家农家乐作价202.8万元,转让给倪某等人。随后,倪某将一辆汽车作价24.8万元抵给郑某。郑某将车子登记在女儿名下后转卖。
同年3月、5月,郑某在收到倪某的转让款后,将30万元分2次转存到前妻的银行卡内,并用其中的6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轿车,供自己使用。卡内剩余的钱款,也被郑某及其前妻所用。
为规避法院执行,郑某将车子登记在别人名下,并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与自己的头像照伪造了一张身份证。此外,他随身携带10几张电话卡,就是为了隐藏行踪。
检察机关认为,郑某有能力执行而故意隐瞒、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