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6月8日讯(通讯员 项琳璐)为加强金华市区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实现从过程管理到源头管理、从事后管理到事前管理的转变,全面消除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金华市人民政府从保障民生、尊重群众生命的角度出发,6月7日上午,金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加爱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市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会上,金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朱昆就市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调研情况、整治方案制定协调情况和需要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问题进行了汇报。他阐述了居住出租房亡人火灾多发的事实和全面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介绍了《金华市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具体内容和制定、协调情况,提出了有效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三项特色措施:一是将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日常监管内容。依托按800:1配备的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将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协管员职责。同时,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件时,应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核查范围。二是建立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等级评估机制。根据《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在排查过程中对出租房逐一进行评估并按照红、黄、绿三色进行标识。对于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红色标识),禁止流动人口承租,并落实整改和管理措施;存在一般火灾隐患的(黄色标识),应谨慎办理;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绿色标识),应积极推荐,引导出租人、承租人共同推进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三是出台出租房整治政府财政政策。对在整治期限内积极实施整改并按时通过消防安全验收的出租房屋,按市、区(开发区)、出租户各25%、25%、50%的比例进行补贴,以提高出租房业主的整改积极性。
随后,9位正副市长及24个部门代表对方案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劳红武充分肯定了本方案。她指出,在积极借鉴温州、湖州等地的经验做法基础上,采用“堵疏结合”的方法,推进金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所谓“堵”,就是突出金华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的亮点,通过建立相关数据库,在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明的过程中,随时调取出租房火灾隐患等级,认真检查出租房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验收标准,从而决定是否发流动人口放居住证明。利用流动人口在持有暂住证时才能享受当地惠民政策这一特点,采取强制手段推动房屋屋主开展消防方面的专项整治。所谓“疏”,就是政府出台经费补助奖励政府,对在整治期间能积极参与整改的居住出租房业主和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和奖励,引导出租房业主主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通过为期三年的综合整治,实现市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有效好转。
金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加爱代表政府同意通过《金华市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财政局按整治工作进度划拨政府资金2600万元,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就如何更好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实现两个转变。要提高重视程度,给与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有的尊重,要实现从过程管理向源头管理、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转变;二是要加快步伐,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要将此项工作当成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主动出击、全面铺开,竭力将三年规划提升为两年完成,尽早完成全市区的出租房整治工作;三是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在深入整治的同时,建立出租房准入制度,明确整治标准,规范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实行整治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协调。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反馈制度,税收征管、工商管理、消防管理三部门应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相互通气,并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掌握整治工作情况并推出整治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