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求各地改进信访工作 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浙江特色社会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杭举行
浙江在线杭州6月15日讯(记者 叶海)6月14日至15日,中共浙江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杭州举行。会上提出,今后要尽可能通过平等对话、多方沟通、民主协商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问题。
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省委书记赵洪祝代表省委常委会向全会作报告,并在全会结束时作总结讲话。省委副书记吕祖善、夏宝龙等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载体,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着力加强社会管理法律、能力建设,着力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着力优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努力使社会关系更加协调,社会行为更加规范,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处于前列,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条件。
会议要求,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中,要正确把握和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改革创新的方法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努力实现“五个转变”的工作目标。
所谓“五个转变”,会上进行了详细阐述。一是在社会管理主体上,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强化以人为本的政府主导型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尽快转向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良性互动、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有机结合的现代社会共同治理;二是在社会管理方式上:从偏重管制、控制向更加重视服务、重视协商协调转变,尽可能通过平等对话、多方沟通、民主协商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问题;三是在社会管理环节上,从偏重事后处置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激化;四是在社会管理手段上,从偏重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更多地运用法制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里疏导、舆论引导等多重手段来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五是在社会管理制度上,从传统的比较粗放单一的制度体系向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体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