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老实巴交的杭州人俞锡祥,20年来上下班都骑一辆自行车。谁也想不到,42岁的老俞去年12月骑自行车外出时,把一个28岁、骑电动车的小伙子给撞死了。因为无法证明电动车超速,交通事故认定老俞负全责。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检察官为老俞“求情”,并且认为事故发生非常偶然,希望法院对老俞从轻处罚(详见早报今年6月9日A10版报道)。
昨日,杭州上城区法院对这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因为庭前老俞和死者家属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并获得对方原谅,法院从轻判处老俞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俞锡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俞锡祥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俞锡祥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得到对方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支持。
据了解,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俞锡祥的家属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由被告人家属一次性赔付人民币10万元。死者家属对被告人俞锡祥表示谅解,并向法院撤回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