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扎实推进
全省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以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放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谋划,统筹推动。要继续突出抓好县(市、区)这个关键层级,落实好县(市、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基层党组织要抓好具体实施,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
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重点宣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90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业绩、宝贵经验,不断激发全省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和干劲。要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广泛宣传先进模范事迹,通过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导、激励、约束、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要根据活动进程以及推动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需要,及时组织督查组,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活动进展情况,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各项举措和要求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