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9日讯
宁波一小偷偷人家左边裤袋的手机没偷成,便装作没事一般走开,但对方右边裤袋的几十块钱却离奇消失。百口莫辩之下,小偷拿自己的钱和衣服鞋子“抵罪”,但还是难逃法律制裁。
凌晨三点小偷瞄上“猎物”
包某今年30岁出头,老家在安徽,到宁波游手好闲已多年。
2009年因偷东西,被北仑公安行政拘留10日。但他没悔改,仍想着法子搞些小偷小摸。
今年5月9日凌晨3点多,包某来到宁波海曙区新园路上的一个网吧,瞎逛了一圈后,看到一个小青年因通宵上网体力不支,竟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包某心中大喜,蹑手蹑脚走到小青年身边,看到对方左边裤袋里露出一根耳机线。
包某猜测,这根耳机线底部连着的是一部手机,于是在小青年左侧位子坐下,借显示器做掩护,小心掏起来。没想到小青年裤袋很深,裤子还很紧身,包某足足掏了3分钟,还是没把手机掏出。若继续用力,又怕将小青年吵醒。无奈,包某放弃。
不过大晚上的,包某也不想再走了,于是找了个空的机位,上网玩起游戏来。
阴差阳错,“猎物”丢了钱
话说那小青年还真能睡,一直睡到天亮,差不多是清晨6点。醒来后下意识一摸口袋——哎呀,左边裤袋里的手机还在,右边裤袋里的60块钱却不见了!
小青年赶紧找到网管,说自己睡了个觉,丢钱了。
热心网管忙着帮他查看监控录像——这下可好,他们看到包某在凌晨3点多的时候,窝在小青年身边,捣鼓了很久。很显然,他就是小偷!
奇怪的是,他竟然还有胆在网吧上网!
没钱赔偿,偷鸡不成蚀把米
网管和小青年当场揪住正在上网玩的包某,要他还钱,包某连呼冤枉。
面对监控录像拍下的画面,包某承认,自己试图偷小青年的手机,但失败了,可绝对没偷过钱。
小青年掏出手机要报警,这下包某慌了,问他丢了多少钱,这件事最好私了。小青年说丢了60块。
包某翻了翻自己口袋,只有30块。于是他对小青年说:“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等改天有了一定还你。”
小青年说:“那你得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押在我这边。”
包某想了想,自己身上什么东西值钱呢?最终,他脱下了自己的衣服和鞋子。
过了一会,小青年想想还是不踏实,担心包某到时叫人来揍他,还是决定报警。这回,包某没拦住。
昨天,宁波海曙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未遂。最终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