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一新居民宋某因醉驾被判处拘役。服刑前一天,他托付老乡照顾好妻儿,谁知这却成了最后的嘱托。当晚,他又醉酒骑上摩托车,原本只想透透气,哪知出车祸当场身亡。
8月9日,根据嘉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理化检验报告显示,在送检的宋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246mg/100mI,此数值已超过醉驾标准的3倍。
服刑前托人照顾妻儿
8月1日,宋某就要进看守所服刑了。7月31日,宋某一天都垂头丧气。原先他在当地一起比较大的企业上班,但自从醉酒驾驶的事情闹出来后,公司就把他辞退了。事发后,他的心情一直很糟糕。当天晚上他约了几个老乡到家里吃饭。
吃饭前,宋某到表弟沈某开的小店里拿了一箱啤酒。“晚饭时到我家坐一下,这2个月进去了,还要你们照顾老婆孩子的。”宋某招呼沈某一起来吃晚饭。
宋某的老婆患有癫痫,平日上下班都是靠老乡帮忙接送,接下来的2个月他希望大家能继续帮这个忙。孩子即将上小学,还有1个月就要开学了,他再三嘱托兄弟们到时帮孩子去办理入学手续。
晚上应邀前来的有四五个老乡。一聊起第二天宋某就要进去的事,老乡们都没了心情,酒也没怎么喝。东一句西一句地扯着。宋某的心中显然也不好受,一边叮嘱着老婆孩子的事,一边拼命给自己灌酒。
一伙人在宋某家里一直坐到21时许,他又跨上了自己的摩托车要出去透透风。“这么晚了,不要出去了。”表弟沈某赶紧去拦他。可是宋某甩开了他的手,说了一句“:没事的,就去玩一下。”而这一走,宋某就再没回来。
第一次醉驾被判拘役
今年6月30日晚上,来自河南的嘉善新居民宋某应约出门与老乡欢聚。那时,他已经在家喝了2瓶啤酒,没多想就骑上自己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上路了。
结果聚会点还没到,他就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民警赶到现场,带着宋某去医院做了血检,酒精含量为155mg/100mI,属于醉酒状态。同时,民警通过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他的“座驾”进行了鉴定,确定为机动车。宋某被刑事拘留。
7月下旬,嘉善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宋某拘役2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不服刑事判决的,有10天的上诉期限。上诉期内,法院依法对宋某取保候审。
第二次醉驾丢了性命
当晚9点40分左右,宋某驾车行至嘉善县经济开发区隆全路一家具厂门口时出了意外。
“当时,我接到报警赶到事故现场时,看到一辆二轮轻便摩托车倒在路上,在车子的南面,驾驶员躺在地上,头上都是血,后来‘120’到现场以后,医生确认已经死亡。”嘉善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小陈介绍。
“那天晚上,我和老婆骑电动车从外面回来经过隆全路的时候,听到前面嘭的一声,开过去一看,一个男的倒在地上,好像伤得很重。”当天报警的是一对云南籍小夫妻。
根据目击者讲述和现场痕迹勘查,事故处理民警分析,这是一起单方面交通事故,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酒后驾驶,车子失控冲上人行道撞在树上,驾驶员摔下来,后脑着地,当场死亡。
都说同样的错误不能再犯第二次。“我们第一次查获他的时候,他再三跟我们表示很后悔,说醉驾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办案民警对宋某印象深刻,可是没想到,时过一个月,他竟然把自己的性命也搭在了醉酒驾驶上,真的是上演了一出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