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视野网供图
浙江日报讯 (记者 刘刚) 9月1日起,新个税法将正式实施。
从1980年的800元、2006年的1600元到2008年的2000元,在经过三次提高后,个税费用减除标准又将步入“3500”时代。
新个税法实施后,工薪阶层税负降低多少,谁又将多交税,年终奖又该怎么算……本报为你一一释疑。
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大减
个税费用减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对工薪阶层纳税人意味着什么?
“工薪阶层纳税人将减少417万。”在省地税局提供的公开资料上,记者注意到这样一组数字:新个税法实施后,我省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33%下降至10%,纳税人数由597万人下降至180万人,大减417万人。
即便不是“零税负”,新个税也普遍降低了税负。同一资料显示,新个税法下,我省纳税人税负增加的仅占0.2%。
具体到个人,到底能省下多少钱呢?算账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以在某企业上班的张某为例,假设其当月其扣除“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后的月收入是5000元,按现行征收标准计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他需缴325元个税,即:(5000-2000)×15%-125=325。按新个税法,则只需缴纳45元,即:(5000-3500)×3%-0=45。也就是说,同样的收入,张某每月少缴280元。
8月工资怎么缴个税
本月发上月工资,这是许多单位的惯例做法。那么,在9月份核发的8月工资,是否要遵从自9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法呢?
答案是肯定的。杭州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小强告诉记者,国家税务总局在对个税政策解读时反复强调,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之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如此一来,在9月拿到8月的工资薪金,对不少人来说,实际上就意味着税负降低。以月工资3000元举例,如在9月实际取得这3000元(假设已经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那么由于3000小于3500,就无需缴纳个税。而如按现行老税法计算,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
今年年终奖怎么算
由于新个税法9月开始实施,今年年终奖如何交个税,对很多人来说就成了一个纠结的问题。
对此,袁小强表示,根据税务总局解释,新个税法下,年终奖纳税与老税法在计算方法上并没有变化,只是税率表按照新税法。
举例说,张先生在某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个税缴纳就是:由于当月工资3400元,先用年终奖补足免税额100元,然后先用扣除100元后的年终奖24000元除以12个月,即2000元,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10%,因此,张先生当年年终奖应纳税为:(24100元-100元)×10%-速算扣除数105元=2295元。
省地税局则表示,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在此之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按修改前税法。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就按照这一口径计算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
月薪3.86万以下将少缴税
不同的月薪收入,在新税法下的税负如何?
袁小强举例说,按照新个税法,月薪5000元与月薪2万元、月薪10万元的每月个税缴纳分别是45元、3120元和29920元。显然,月薪10万元的税负占比最高。
省地税局也有一个测算,结果显示,新个税法下,月薪在38600元以下(假设已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的纳税人,税款将会有不同程度减少;而月薪在38600元以上(假设已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的纳税人,税款将会不同程度增加。也就是说,月薪3.86万元是税负增减临界点。
但这也正是个税调整意义所在。“就是要让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在杭州某公司工作的邵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