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9月5日讯(通讯员 熊晓辉)9月2日傍晚,桐乡消防大队在对全市各在建工地无证电气焊工违规作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整治过程中,查获了两起违法行为。经过公安、消防联合连夜办理,两名无证电焊工被依法拘留。
连日来,大队分成3个检查组,会同各基层派出所分别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错时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地电焊工是否持证上岗及是否有违规操作的情况。
9月2日下午4时左右,大队监督执法小组在对桐乡市商会大厦在建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三名电焊工正在作业。大队遂按照监督执法要求对三名工人进行了上岗证检查。检查发现除两名工人持有有效上岗证件外,另一人刘某无法出示上岗证,且承认未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同日傍晚5时许,在桐乡市二手车交易及配件市场施工工地,另一监督执法小组检查发现,一无证工人李某正在对室内消火栓管道进行电焊作业,系无证违规上岗。
在检查发现两起消防违法行为后,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告知涉案人员其无证上岗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新《消防法》相关规定。充分告知后,经办消防的监督人员立即将两名无证电焊工送往市振东派出所,会同派出所消防监督民警对两起违法案件实施办理。
案件办理期间,大队及时向桐乡市公安局分管消防领导汇报了简要情况,并积极与市局法制部门沟通协调,案件办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经过连夜详细询问和调查取证,两起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公安局于是在次日凌晨作出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刘某、李某处以治安拘留。
2009年5月1日正式实行的新《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刘某、李某因无证电气焊作业而违反《消防法》,其违法行为在本质上大大危害了公众消防安全,在公安、消防部门的联合查处下,最终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