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这项政策的亮点可圈可点:不光明确了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还将住房保障的阳光雨露洒向了“外来务工人员”,着眼实际。从住房需求角度来看,倒也“精准”,果真照此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失为一项有力的民生举措。
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往往很骨感,尤其是很多住房政策,好经往往让歪嘴和尚给念歪了,此前就曾出现过“住经适房开宝马”、保障性住房“租转售”、“限购令”变“催购令”、“限价令”变“涨价令”等现实尴尬,具体到公租房建设上来,要想丰满的理想照进现实,保持政策不走样,还需解决好三大难题:
一是标准难题。何为收入“中等偏下”?各地执行时差之毫厘,保障范围就可能谬以千里。再说,按照以往惯例,保障性住房的重要门槛之一就是户籍,这里所说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公租房时是否也要被户籍的筛子筛一遍?还有“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且不说“小户型”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单说“以40平方米为主”就有很大的弹性空间,99%是“为主”,51%也算“为主”,都控股比例了嘛,到底“为主”到什么程度?根据北京市公布的建设导则,其4种公租房户型中,就有50平米、60平米左右的,面积大意味着租金高,40平方米的单套建筑面积能否“为主”到位,也是一个未知数。最后,按“略低于”市场租金价格出租,“略低”的标准也需要细化,否则就很可能出现公租房租金贵过市场租金的怪象。
对此,迫切需要一个严谨的具体标准,不能将“解释权”归于各地,否则你走你的路,我过我的桥,公租房政策能否最大限度地惠及保障人群,实难预料。
二是资金难题。很多地方建起商品房来不遗余力,可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油水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尤其是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地方政府不仅要倒贴土地,且投入资金回笼周期过长,大多不太积极,即便是硬着头皮上马,也有些心有旁骛。因此,这项公租房善政能否惠及民生,关键要看钱从哪里来。财政投入?很多地方已然捉襟见肘;地方发债筹资?地方债务规模已很庞大,且发债多以土地为抵押,如今房价僵持,常见土地流拍,地方债似乎也不足依赖。不过,将住房公积金收益专款专用建设公租房,既能解资金之困,也符合公积金的安居本意,不失为一种两全之策。
三是分配难题。众所周知,尽管保障性住房建设看起来如火如荼,但目前公租房、廉租房仍属稀缺资源,分给谁不分给谁,这是一个棘手问题,如何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分配机制,也是重中之重。鉴于此前保障性住房出现的诸多寻租丑闻,以及连摇号都出现作弊现象的客观现实,想来谁也无法对公租房的公平分配保持天然的淡定,假如“以售代租”、“内部认租”、骗租等丑闻故伎重演,相关配套制度也理应未雨绸缪,严阵以待。
楼市风云激荡,有些政策初衷虽好,却屡遭扭曲异化,大建公租房虽是惠民工程,但个中难题何止上述赘言?
因此欲圆公租之梦,须有攻关克难的决心和制度配套,如此,骨感的现实才能变得丰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