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3日电(记者 周英峰)最近一段时期,一些地方个别年轻干部“超常”提拔任用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关注。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反映出公众期望干部选拔应公开透明、程序公正,要让更多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走上权为民所用的平台。
按常理,加大对年轻干部的提拔使用,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有利于打破论资排辈的积弊,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但突破常规的“超速”提拔,前提是符合领导干部任用的基本条件,要做到群众认可、大家服气。如今引发的各种争议,其中原因不一而足,但最为关键的因素,是目前一些地方年轻干部的选拔未能把握一个“公”字。
信息公开透明,方能消除社会疑虑。从近年来几起典型事例看,对拟提拔的年轻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基本做到了公开公示,但公示的信息往往很简单。家庭背景如何、工作业绩怎样、口碑评价好不好、为何“破格提拔”等,这些很容易引发猜测的关键信息通常有所缺失。面对社会质疑,有关部门又往往采取躲闪遮掩的态度,最终必然招致更多质疑。
程序公平公正,方能令人心服口服。李源潮同志曾经讲过,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当前个别地方的年轻干部选拔程序不严,存在只问年龄、不问能力,标新立异、拉人凑数等错误做法,甚至有个别人借“破格提拔”之名搞任人唯亲。如此选拔,在表面程序上也许没有问题,但实质上曲解了党的干部政策,也会伤了一批踏实做事干部的心。
围绕个别年轻干部“超常”提拔任用的争议,说到底是一个如何提升年轻干部选拔公信力的问题。目前来看,需要进一步严格选拔程序,细化选拔标准,完善考评机制,用一项项便于操作、无机可乘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既要加强内部监督,更要引入外部监督,把选拔过程置于群众眼睛之下,确保选出的年轻干部让群众佩服、社会信服。
当前正处于省、市、县、乡四级干部换届的关键时期,举国上下普遍关注,百姓寄予殷切期盼。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以科学的选拔机制,把那些真正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选出来,让他们担起国家重任,不负人民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