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昨天下午两点半,读者张国威打进热线爆料:“刚刚潮王路上交警拦下一辆号牌上贴着“百年好合”字样的车,是个女司机开的,后来交警在车里发现一把长枪。”
事情发生在下午1点50分左右,拦下这辆私家车是因为交警发现这辆车用婚庆用的贴纸遮挡了号牌。
随后,交警要求女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对其车内进行了检查。
当然,从车内查出来的并不是什么长枪,而是一把精致的弩。
记者从朝晖派出所了解到,他们是下午1点57分接到交警移交案件的,对方称下午在一女性驾驶员驾驶的小车内发现一把弩。
随后,派出所将该女子带往派出所进行笔录。
女子表示,这把弩并不是自己的,而是一名杨姓男子的。随后,民警将男子杨某传唤到了派出所。
杨某承认这把弩是他的,并称是不久前去奉化旅游时在一家店里购买的,当时只是觉得好看,想买回来把玩,也并没有放置弓箭。
警方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弩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之一,他们已经对杨某处以200元罚款,并收缴了该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