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来杭打工的江西姑娘小周,这几天很懊悔:要是不贪那小便宜就好了。
原来,去年7月份,小周在家闲来无事,将一张妈妈捡来的手机卡放进了自己手机。“原来就是想玩玩,我也知道多半是没钱的。”
可一开机后,小周乐了:哟,号码居然真能打得出去。就这样,抱着把卡里话费用光的想法,小周开始每天煲起了“电话粥”。可她发现,不管她怎么打电话,打多久的电话,这个手机卡始终不会停机。
这不是捡到聚宝盆了吗?于是小周更放心了:长途电话不断,上网不停,每月话费飙升,可她只以为自己交上了好运。直到今年5月23日,这张卡终于停机了,她还有点遗憾,“这卡还是打得完的。”
没想到,才过了两天,民警就找到了她,问她是不是用别人的卡打电话。这时,她才意识到出事了。
小周承认她用了别人的卡,她说这张卡是她妈妈在路上捡到的,民警出示了一张话费清单,她吓坏了:话费高达五位数,共13969.5元。
原来,小周姑娘用的手机卡,是去年初一家运输单位的客车上被盗的车载GPS定位仪里面的手机卡。当时由于疏忽,只到卫星公司把GPS的号码报停了,但却忘了再到通信公司去报停手机卡了。一直到今年4月初,公司会计发现GPS的费用异常,才发现原来装在车上的GPS号码还一直在使用,于是马上报警。
虽然小周承认盗用了手机卡,小周家人也主动赔偿了话费损失,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盗用他人长途电话账号、码号造成损失,盗窃他人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小周的行为应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10月19日,小周因涉嫌盗窃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