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11月9日起,金华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将正式投入运行,由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接受火灾隐患举报。
该中心主要受理十类举报投诉:公众聚集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或擅自停用;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锁闭安全出口;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其他火灾隐患或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投诉中心设立了专项举报投诉奖励基金,对举报内容明确、具体,经公安消防部门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且事先未被公安消防机构掌握的,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100元至1000元。
经公安消防部门核定应实施奖励的,中心向举报人发送手机验证短信。举报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及验证短信至中心领取奖金。该中心会严格保守举报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目前,该中心的举报投诉方式共有五种,分为:
举报电话(96119);
来信致函(金华市李渔东路2346号,邮编:321000)、电子邮箱(jinhxf@163.com);
举报网站(登陆金华消防网www.jhxf.com);
通过微博(新浪微博@金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发私信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