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就因为在公交车站上偷了1.7元,刚满18周岁的的贵州男子吴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杭州江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与吴某的“第一次”相比,今年6月2日被抓的李某可谓是扒窃界的老江湖,从2001年起,他有八次扒窃被抓却仅仅受到行政处罚。不过,这次,李某难逃铁窗生活。今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扒窃入刑(罪),这意味着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无论数额多少,都是犯罪,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简单的治安处罚。
一个新手一个老手,
因扒窃被起诉
案发时,吴某来杭州没几天,因为仅有小学文化程度,且年龄不大,找工作处处碰壁,口袋里的钱花光了。8月26日上午8点,在江干区窑厂公交停靠站,吴某尾随一位女子,趁其上车之际,实施扒窃。
据吴某交代,这是他第一次盗窃,他从女子挎包内摸出钱包一只和空手机袋一只,准备逃脱。但其行为早就引起了反扒队员的注意,当场将其抓获。经查,吴某扒窃的钱包内仅1.7元。
而56岁的老扒手李某是黑龙江人,除在1983年因犯强奸罪被判8年刑期之外,李某在1998年和2000年分别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一年六个月。
出狱后,李某仍干老本行,但往往扒窃的单次数额不大。2001年9月20日、2005年3月16日、2007年11月17日、2009年6月10日他分别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三年、三年、一年六个月、一年九个月;出狱后又因扒窃分别于2010年10月5日、2011年2月22日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2011年3月20日因扒窃又被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所外执行);2011年4月28日因扒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8次扒窃被抓只是劳教和行政拘留,对李某而言,犯罪成本不大。不过,今年6月2日,李某在观音塘公交车站扒窃了价值658元当场被抓后,日子就没有这么好过了。日前,他也被检方提起公诉。
严惩扒窃
是通过震慑而预防犯罪
“我是这方面的熟手,扒窃来钱快。”被检察官问及为什么屡教不改时,李某回答说,有这个“技术”(指扒),就不想付出劳动从事其他工作了。
承办这两起案子的潘检察官认为,扒窃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练习,行为隐蔽,犯罪嫌疑人多以此为谋生的手段,一般的行政处罚已经远远不能威慑到犯罪嫌疑人;再者,扒窃是不法行为人近距离、甚至是贴身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近距离的人身接触,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而强调对生命的尊重,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也是其入刑的一个重要原因。
潘检察官说,扒窃入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严惩扒窃的最终目的是通过震慑而预防,从而减少扒窃行为的发生,希望像吴某这样的新手或李某这样的惯犯,随着刑事打击力度的加大,在这个社会上亦愈来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