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出力流汗,也应当享受与市民一样的公共服务。昨天,杭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这部法规真正实施以后,会让许多“飘”在杭州的人,逐渐有家的感觉。
比如,杭州拟规定: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转办居住地的常住户口,当个杭州人。
《条例(草案)修改稿》按照类型,把流动人口分成了几种,分别是:所有流动人口、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和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类型不一样,享受的权益也不一样。
所有流动人口都能享受的权益
对于所有的流动人口来说,这九大项权益和公共服务都能享受到,包括: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流动人员随同的子女,也享有与杭州孩子一样的免疫服务权利,能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要是患有传染病,还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检查和治疗,等等。
一个更好的消息是,《条例(草案)修改稿》要求,相关部门要把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需求计划,制定建设计划,努力逐步圆上他们的住房梦。
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受的权益
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部门将发放《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有了这张证,你能享受的权益又多了一些:要创业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流动人员随同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也能享受与杭州孩子一样的相关教育政策。同样,你还可以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按照规定参加当地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杭州还特别规定,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还能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的实施办法,市政府将另行制定。
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受的权益
如果你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满足“连续居住满3年”等条件,就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了。持有这张证,一个最大的好处是——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者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以及在杭居住生活达到一定年限的,如果你愿意,就可以申请转办成居住地常住户口——具体怎么操作,市政府也将另行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
按照议程,会议将于今天下午对《条例(草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