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2:51,北山派出所接到一个小伙子报警,两车刮擦,对方打人。
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小面包车停在天目山路杭大路口,有两个男子,一个三十来岁,一个二十来岁。报警的是那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小伙子说,对方是女的,撞了面包车,还打了他,现在开车走掉了。
小伙子从事广告行业。
民警联系到了姑娘,当天18:00,姑娘到派出所报案:因为小伙子摸她胸了,就打了他。
姑娘也是二十来岁,开了辆红色尼桑。
小伙子说,当天,他急着去办事,叫了辆面包车,司机就是和他一起的那个三十来岁男子。
当时,面包车由西向东行驶在天目山路上,经过天目山路杭大路口时,与姑娘的红色尼桑相撞,“当时,我们是直行的,绿灯,正常行驶。她不是正常行驶。两车撞了后,我打了122,交警过来处理,判对方全责。”
小伙子说,本来也没什么大事,交警走后,他希望开红色尼桑的姑娘下车道个歉,可她就是不下车。
“我敲她车窗,她不下车。我继续敲,她就摇下车窗骂我,她说我又不是司机,关我什么事情。我个头不高,她骂我矮冬瓜、三等残废什么的。我火了,回骂了她。她开门下车,对着我的腹部就是一脚,我被踹倒在地,倒在了隔离带上。我说你怎么还打人啊?她又扇了我一个耳光,拽着我的衬衫、在我的脖子上乱抓,我花400块钱买来的衬衫被抓破,脖子上也被抓出伤痕,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开车走了……”
姑娘说,确实是件小事,自己也是讲道理的人。但她说,当时,她就穿了件毛衣,下车会太冷。
“我的意思是让面包车司机开车在前面带路,我开车跟在后面直接去快速理赔处理中心处理就行了。我都已经和司机说好了,结果,他非要跳出来挑拨,说我要逃跑的,非要我下车。
“交警罚单也开了,上面都有我信息的,我逃哪里去呢?我觉得他不是司机,没必要和他多说的。结果他非要我下车。他拼命敲我车窗,敲了足足5分钟,我摇下车窗骂他,他回骂我。我下车和他理论,他伸出左手摸了下我的右胸,作为女生,这方面我肯定是敏感的。我就打了他……”
双方都说了各自的说法,但是互不相让。
在民警反复劝解下,昨天,小伙和姑娘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民警说:“车在路上,难免会有刮擦。人与人之间最重要就是沟通,相互尊重。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生活上的一些小摩擦,就大度点让它过去吧,开开心心过个年。”据都市快报 记者 陈锴凯 通讯员 寿晓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