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芸代表:要为“生命之水”立法
【关键词】饮用水资源保护公共事件预警机制
【议案领衔者】徐芸代表
【背景】我省地处江南水乡,但人均水资源量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既面临水资源区域性、季节性时空分布不均的困扰,又面临着水资源需求不断增长与水资源受污染破坏的矛盾。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如何“防患于未然”,把危害减到最小程度,目前我省尚无相关的应急预案。
【建议】根据我省饮用水源污染现状,迫切需要完善和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制度,建议尽早制定出台《浙江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保障饮水安全。该条例应首先对政府的职责进行明确,要求政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力争从源头加大监管力度,使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化,具有可操作性。要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全程自动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在污染物出现或可能进入公共水系统或公共水源、对人体健康引起或可能引起重大危害时,饮用水水源优先保护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必要的行动。同时考虑到饮用水水源常常跨越几个行政区域,因而对饮用水水源应联合保护。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汪成明 李晓鹏 编辑:何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