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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预算草案


www.zjol.com.cn 06-01-25 6:4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关于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浙江省财政厅

  一、关于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任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遵循“集中财力办大事”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理财原则,按照“做大蛋糕、优化结构、综合调控、推进改革”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三个三”的财税工作措施,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努力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改革步伐,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任务,财政支出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变更口径后)为1011.96亿元,执行数为1066.60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完成预算的105.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6%。2005年全省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1169.00亿元,执行数为1265.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2%。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预计2005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115.36亿元,首次突破两千亿元大关,占GDP的比重为15.9%。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变更口径后)为108.13亿元,执行数为112.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2%。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155.88亿元,执行数为160.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0%。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预计2005年省级财政收支平衡。

  2005年,我们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报告决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一)落实“三个三”财税工作措施,着力提高财政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在依法理财治税、坚持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深入实施“三个三”财税工作措施,促进财政经济良性运行。制订支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物流、软件开发、文化传媒、旅游、社会中介、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的税收政策和征管资源,通过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第三产业发展的财税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营业税征管力度,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落实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征收城建税的政策,在全省依法开征建筑用石、用砂资源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全面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规范和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征管,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推广“五费合征”,开展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逐步建立社保费费源监控体系;明确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和范围,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分类规范管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优化政府财力结构。在财政支出安排上,该控的控、该压的压、该保的保,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三个三”的工作措施实施一年多来,成效显著: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全省发展服务业会议精神,纷纷采取有效措施,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较快发展,2005年来自第三产业的税收收入占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的62.2%,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不断加大。地方税收结构和财力结构进一步优化,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同口径历史性地突破了50%大关,达到50.4%;非税收入较快增长,全省地税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增幅达27.7%,超过税收收入12.2个百分点,占地税部门组织的全部收入比重达34.5%,比2004年上升了2.2个百分点。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全省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支出增幅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幅,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浙江”、文化大省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力度。2005年,全省用于“三农”支出的财政性资金达312.00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其中一般预算支农支出8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安排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7.10亿元,实施土地治理项目80.87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47个。稳定和完善各项粮食扶持政策,筹措省级粮食风险基金1.93亿元、省级粮食安全调控资金2000万元,积极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省财政筹措23.70亿元资金,支持“五大百亿”工程建设。争取中央国债专项资金12.24亿元,支持农林水利、卫生防疫、中等教育和企业技改等项目。整合省级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在整合、下达有关循环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争取中央支持和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预算内救灾资金12.37亿元,用于帮助受灾地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落实禽流感防控经费1.19亿元,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中央财政3332万元贴息资金,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争取8200万美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重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消防、卫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的建设。省财政安排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奖励2500万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生产型、科技型、就业型小企业的贷款,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调整和完善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有关政策,促进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是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财政支出向统筹城乡发展倾斜。2005年,省级用于“三农”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达到59.63亿元。全省新增农村教育专项资金11亿元(其中省级3亿元),用于“四项工程”建设,促进全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专项经费5000万元,缓解市县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增加的支出压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省各级财政新增投入17亿元以上资金,其中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超过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农民健康体检、城乡医疗救助。省财政专项安排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运转、村级组织“安家工程”补助资金共1.23亿元,扶持村级组织建设。省财政安排“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7000万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亿元,改善农村和农民生活条件。积极落实财政资金,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支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二是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生态环保、就业等社会事业的投入,财政支出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倾斜。2005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231.60亿元,增长15.8%;省级教育支出占同口径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省科技支出44.67亿元,增长29.9%,省级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9%。全省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增长16.6%。全省卫生经费支出64.90亿元,增长23.0%,省财政安排公共卫生重点项目补助资金8550万元,推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省财政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8.39亿元,同比增长107.7%。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全省财政社保支出356.05亿元,比上年增长51.1%。省财政安排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城乡低保专项补助资金7490万元。制定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实施办法,启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试点,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增强社会保障支付能力。三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财政支出向统筹区域发展倾斜。进一步发挥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的优势,不断加大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对“两保两挂”市县的转移支付达到88.00亿元。省财政安排扶贫资金2.15亿元,其中下山脱贫1.50亿元,加大欠发达乡镇下山脱贫的支持力度。安排政法专款6640万元,改善欠发达地区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

  (四)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政策,针对执行中出现的“收不抵退”等问题,积极稳妥地向中央提出完善的建议和要求。经多方反映和各方共同努力,国家已调整了出口退税地方负担比例,这将在一定时期内和很大程度上减轻我省各级财政压力。2005年,全省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7.5%部分23.25亿元,比原政策减少54.25亿元。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改革。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对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等17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其中对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的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并获通过。制订《浙江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资金支付及清算办法,纳入省级会计集中核算的100家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理顺省级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省政府采购中心已按《政府采购法》规定从省财政厅分离出去,交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预计2005年全省政府采购总额将达到150亿元以上,采购资金节约率不低于10%。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快构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制定国有土地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土地出让金管理。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免征农业税,省财政对各市县按照分类分档给予转移支付补助3.89亿元,并对13个列入国家标准的产粮大县给予上靠一档奖励补助;在北仑区、嘉善县、绍兴县、开化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金财工程”进入一体化建设阶段。

  (五)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审批、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财政内部监控制度。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运行体系,认真实施“省级部分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和“一轮治太骨干工程”两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力度,对财政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财政资金的合理、节约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做好浙江美术馆、省疾控中心、省人大政协办公楼和省委党校迁建等项目基建资金财政直接拨付试点工作。全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审核各类财政支出项目4794个,涉及项目资金总额229.95亿元,净核减不合理资金36.70亿元。加强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清理取消中央批准设立的涉及近40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03项,相应取消我省相同或相似的收费22项,涉及金额1亿元左右,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做好国债转贷项目的还贷承诺和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继续加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学习宣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强化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开展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大会计标准贯彻和实施的力度,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和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的压力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刚性日益增强,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财政还比较困难,收支平衡的基础还不稳固;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难度不断加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措施,在发展中用改革的办法尽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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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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