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优化开发格局,统筹区域发展
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统筹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加大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力度。明确主体功能区划,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山海资源优势,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使山区经济和海洋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明确主体功能区划,完善区域空间布局
优化空间发展框架。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培育杭、甬、温三大都市经济圈,推进浙中城市群的资源整合和经济融合。根据区位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设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重视保护和合理开发浙西南、浙西北丘陵山区与浙东沿海近海海域,形成以主要森林资源和重要江河源头保护区为重点的“绿色屏障”,以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为重点的“蓝色屏障”。
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区划。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和开发程度,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优化开发区域主要包括环杭州湾和温台地区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密集区,以及金衢丽地区开发强度较高的城区。主要任务是优化城镇与产业空间布局,提高整体开发效益。提升中心城市服务和创新功能,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严格限制低水平盲目开发和空间扩张;加快卫星城镇培育,吸纳中心城区产业和人口的合理转移;构建城市(镇)间生态廊道和绿色开敞空间,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产业优化、设施先进、环境优美的城市群。
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园区)、城市新兴工业功能区块,环杭州湾和温台沿海地区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发展区,金衢丽地区具有开发前景的低丘缓坡和河谷盆地。主要任务是实现高起点的规划与建设,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承接国际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加快人口的有效集聚,力争形成若干新的产业高地和城市新区。
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森林覆盖地区、江河水系源头地区、重要湿地生态系统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任务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着力引导人口和产业向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转移,精心选择少数条件较好的陆域和海岛进行点状式集约开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是指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主要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开发活动。
建立和完善主体功能区划的管理机制。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协调各类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提高空间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逐步建立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的差别化区域开发政策,探索重要资源环境的统筹配置机制,完善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推进山海协作,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
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以缩小与发达地区居民公共服务差距为目标,加大公共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倾斜力度。强化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的教育扶持和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支持欠发达地区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扶持,提高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海岛和贫困山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继续推进百亿帮扶致富工程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健全社会力量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机制。
形成山海协作新格局。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机制,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逐步形成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区域合作新格局。鼓励欠发达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开展来料加工,建立出口货源基地;进一步拓宽山海协作领域,联合开发生态农业和旅游业,联合进行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劳务合作和人才开发。在欠发达地区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一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项目。
探索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新途径。因地制宜、特色开发,力争使欠发达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加快欠发达地区交通、电力、水利等设施建设,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和环保项目。坚持教育培训先行,高标准普及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加强转岗转业技能培训。坚持“内聚外迁”先行,推动区内人口向县城、中心镇和部分河谷盆地集聚,实施“下山避险”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县市走“小县大城”发展之路,加快欠发达地区人口向发达地区有序迁移。坚持生态经济先行,发挥欠发达地区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业。
(三)推进陆海联动,加快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加快港口物流、战略物资储运和临港工业三大基地建设。加强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和合理开发,发挥集装箱、油品、煤炭、矿石等专用深水泊位优势,加快建设分工合理、江海相连、通达国际的现代港口物流基地。实施岙山原油战略储备库、舟山煤炭配送中心、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接收中转站等项目,加快建设保障长三角、辐射全国的战略物资储运基地。引进大公司和大项目,加快建设石化、能源、船舶、钢铁等规模化、高科技临港重化工业基地。依靠科技发展海洋产业。进一步增强海洋国土意识,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整合海洋科技资源,创办一批国家和省重点涉海研发机构,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基地服务设施。加强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环保技术及设备、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新兴领域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海洋产业。搞好转产转业渔民培训,大力推动传统渔业向产业化、生态型、高效益的现代渔业转型,建设一批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中心渔港和渔港经济特色区块。
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目标和重点
经济总量
调整海洋捕养结构,大力发展临港工业,积极拓展海洋服务业
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
发展水平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重要海洋产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居全国领先水平
重大建设工程
建成舟山大陆连岛、杭州湾大通道、洞头半岛等“三大对接工程”
建设港口物流、战略物资储运和临港工业三大基地
海洋生态环境
健全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防御体系
实施“310海洋环境工程”,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达到31%
主要河口、重点港湾、滨海旅游区等重要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改善海洋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大岛建、小岛迁、有条件的陆岛连”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接陆连海、贯通海岸、延伸内陆的大交通网架,不断提升重要海岛的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海岛水源和海水淡化工程建设。严格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综合整治河口海湾,保护并合理开发滩涂、岸线资源和无居民海岛。健全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防御体系,提高海洋污染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生态修复,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
(四)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合作
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主动接轨上海,借助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科教人才高地的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产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沪苏浙三省市的交通互联、产业互补、要素共享、环境共保,逐步实现人才、信息、资金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以杭州、宁波为战略支点,充分发挥嘉兴、湖州近沪经济走廊、绍兴吴越文化、舟山深水港资源、台州民营经济等比较优势,加快杭湖宁发展带的形成,进一步融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加强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资源富集省份的战略合作,建立重要资源和原材料基地,参与当地国企改革重组,利用边境口岸开拓东盟、南亚和东北亚边贸市场。发挥衢州作为浙闽赣皖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丽水作为浙西南山区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拓展内陆经济腹地。鼓励企业在省外投资创业,积极支持浙商回归发展。加强引进内资工作,改善对在外浙商及商会的指导和服务。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帮助受援地区增强自身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
不断扩大与港澳台的经济合作和交流。进一步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推进与港澳在金融、物流、贸易、旅游、咨询、教育、科技等服务领域的深入合作,拓展新的合作领域。继续推进“东引台资”,加强与台湾的经贸技术合作。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