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资委党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这标志着我省国资和国企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全面启动。
《意见》阐述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争当“转型发展先锋”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以典型示范培育党建特色的重要措施。开展这项活动,对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载体,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彰显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扩大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到2012年,全省计划创建30个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省级示范点,省国资委计划在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培育50个示范点,形成一批党建工作示范基地和特色项目。要求各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办)根据成员单位(监管企业)数量、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提出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目标任务。
《意见》设定了创建示范点的标准条件。党建示范点可以是一个单位,也可以是一个项目;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某些方面富有特色的。原则上应体现真实性、创新性、典型性、应用性、实效性等要求。
《意见》要求各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办)认真分析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创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制定具体方案。对党建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特色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对重点单位或项目做好指导培育。根据省委和省国资委评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安排,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省国资委将适时对基层党建示范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进行实地考察,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审定后予以授牌,从中择优选送参加省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评审。
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要把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指导培育,注重宣传引导,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职工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