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29日专电 (记者 陈光明、王炳坤) 眼下,正是各地公务员考试从面试到录用的关键时期。每年这个时候,总有“能人”四处放风、活动,以“包办工作”为名骗取巨额钱财。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几起就业诈骗案,提醒求职者远离托关系“包办工作”。
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介绍了三起近期审理的就业诈骗案,其中两起涉案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28岁的无业人员马某,2007年7月到处散布自己能将他人办成某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不实言论,令钟某信以为真。2007年9月—2009年1月,钟某陆续将16人介绍给马某,让其帮忙办工作,并先后给马某好处费、人情费68万余元。与此同时,马某还骗取了自己亲属解某的信任,对方介绍10人让马某帮忙办工作,共计支付人情费58万余元。这些钱都被马某挥霍。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无期徒刑。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钱雷介绍,分析就业诈骗案,骗子的骗术并不高明,却能屡屡得手,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被害人就业的急迫心理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二是被害人对中间人的信任起到了关键作用,犯罪分子为了行骗,一般会找一位或多位中间人,向他们许诺好处,并让他们帮助宣传,以增强虚构身份或能力的可信度,甚至中间人自己或其近亲属也上当受骗。
另外,社会不正之风催生就业潜规则。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人通过关系、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工作岗位,让人们相信存在花钱“包办工作”这一捷径。同时,这些骗子采用连环骗术,不少受害者在交给犯罪分子钱款又迟迟等不到就业消息后也曾怀疑过,但犯罪分子又通过“岗前培训”“入职体检”等虚假流程,打消了受害者的顾虑和怀疑,贻误了受害者的报案时机,致使钱款被挥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无法追回。
法院相关人士提醒,求职要从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入手,扎实做好知识积累,不要有试图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职位的侥幸心理,以免给骗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