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商务厅将在该省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山西省检察院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公布了活动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结合山西实际,把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环保、国土资源、文化、新闻出版、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质量监督和税务机关确定为专项监督活动的9个重点部门,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破坏环境、破坏能源资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偷税漏税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影响农村稳定、黄赌毒等案件作为监督重点。(通讯员马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