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记者注意到墙上的一面锦旗,上书“实事求是、公正为民”。送锦旗的张大山是一名老上访人。1996年,他被原单位开除公职后长期上访,后在区检察院协调下,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撤销了开除张大山公职的决定,市社保局于今年5月给其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
今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着重抓源头治理、抓积案清理、抓机制建设、抓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不时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矛盾最突出的表现,而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不严格依法办事、司法不公、职务犯罪等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甘肃省检察院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高继明说。
为此,该省检察机关着力消除社会诱因,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件。今年前八个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89件584人,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5件10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3件,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85件,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8件,法院已改判12件。
为了有效清理涉检信访积案,该省检察机关采取领导包案、责任倒查、公开审查、救助救济等措施,采取走下去蹲点督办、请上来听取汇报、不定期通报、下发督办令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督导检查。今年以来,省院领导包案办理的重点信访案件办结率95.6%,息诉率87%,有效提高了检察公信力。
如何确保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给出了答案:“利益诉求只有以制度化的渠道、规范化的方式释放出来,才能防止以不受控制、难以预期的方式爆发。”
近两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便民维权十二条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办法,推行了中层干部轮流接访、新提拔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等机制,建立了领导接访、诉求表达、利益协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了领导同群众的沟通对话渠道,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信访案件。
会宁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但该院检察长达剑锋自豪地说,“我们的基础建设可并不落后。有了基础建设保障,我们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同样做得出色!”
记者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出台了《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制定实施了全省基层院建设指导意见和省市两级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建立了督导调研制度。通过这些工作,基层院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显著加强,法律监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全省职务犯罪案件的撤案率、不起诉率分别为零和4.4%。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而且有效防止了因自身执法不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通讯员赵学琳记者李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