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题:期待“新拆迁条例”广纳民意及早出台
新华社记者周英峰陈菲
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5日起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政法规出台前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这在新中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围绕土地占用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日显滞后。制定新的“拆迁条例”,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是必要而迫切之举。特别是今年以来,各地有关征地拆迁的恶性事件频发,社会上对尽快出台新条例的呼声更是不绝于耳。
征地搬迁,一头事关经济发展,一头系着群众利益。如何既不影响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又切实维护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何既遏制住借征地搬迁搞贪污腐败、形象工程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又能防止极少数被搬迁人“以闹取利”,诸多的问题使“新拆迁条例”的制度设计十分复杂。从这个角度看,与其仓促通过后再重新解释或修订,倒不如让人们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让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体现,以确保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从2007年着手起草、研究条例草案以来,政府主管部门先后组织召开过43次各类座谈会、论证会;今年初面向社会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收集了6万多条意见和建议。经过了十个多月的研究、论证之后,修改后的条例再一次公之于众。这些举措,无疑表现出政府部门对民意的充分尊重。
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再次征求意见的“新拆迁条例”,在补偿、征收范围、征收程序、强制搬迁等方面进行了明显修改,此前群众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得到了体现。可以预料的是,新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必将引发人们更广泛的讨论。面对纷繁复杂的意见,面对不同群体的建议,更需要法规制定者“慧眼识珠”,体现出合理诉求,保护好合法利益,而这也才是对民意的真正尊重。
应当清醒地看到,征地搬迁问题正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矛盾,加快确立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规则,才能从源头上破解征地搬迁之困。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把这一敏感而复杂的法规设计好并使之尽早出台,人们期待政府主管部门付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