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敲法槌,看看庭审,听听讲解,建设工人老陈头一回走进法院参观,所见所闻都是那么新鲜。
昨天,省高院举行2011年第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主题是“劳动者权益保障”。来自广厦集团建设工地的工人,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等40余人一起走进省高院,近距离参观审判场所,了解审判工作。当天,全省其他法院也举行了各个主题的开放日活动,共有4200名公众参与。
在大家参观了省高院的审判法庭、数字化集控中心、院史室等场所和设施后,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许惠春介绍了我省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并教工人们如何依法快速追薪,为大家送上了最实用的维权“宝典”。
广厦集团的刘先生昨天也是第一次参观法院。他说,在法院一个上午转下来,收获很多,不仅对法院有了感性的认识,而且知道了以后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咱也敲一敲法槌,感受感受。”广厦集团的建设工人在审判法庭里参观。
劳动争议案八成是讨薪案
近年来,我省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2008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19193件,同比上升159.61%,出现“井喷”;2009年受理17860件;2010年共受理14211件。
“欠薪案件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重头,占到80%左右,有些地区占到90%左右。”许惠春介绍说,近两三年的劳动争议案件还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涉案一般都是中小企业;二是企业主下落不明或欠薪方是“老赖”企业,法院审理和执行难度大;三是企业欠薪与企业社会融资伴生。
快速讨薪莫忘申请“支付令”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有四种途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那么,如何通过诉讼途径快速地拿回欠薪?
许惠春介绍,要想更快地拿到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通过法院要求欠薪单位支付工资。
申请支付令,一般应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如果欠薪单位在收到法院的支付令15天内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免除了诉讼中的一系列程序,更加简便快捷。”
讨工资是不是一定要先仲裁?
对一般劳动争议而言,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先要仲裁,那么讨薪是不是也非得先仲裁呢?
许惠春告诉大家,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也就是说,有工资欠条的,就可以直接凭欠条打官司讨薪,并不需要经过仲裁。
而且,我省法院还进一步拓宽了受理范围,对有证据(不一定是工资欠条)初步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法院就受理。
没钱打官司讨薪怎么办?
2006年7月,省高院下发的《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依法扩大了司法救助的范围,对追索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的当事人,只要能够提供乡、镇或其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证明经济确实困难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法院应予以准许。
此外,确实困难的当事人,还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决燃眉之急。
日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
按照《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所以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因此每个月的计薪天数为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一般工作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150%×加班天数
克扣、拖欠工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加班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