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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鑫生:城市企业改革的先行者 |
1983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的一篇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批示为“编者按”的报道《一个有独创精神的厂长——步鑫生》,使海盐衬衫总厂改革的事迹迅速走向全国。
当时,步鑫生改革的主要举措有:改革“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在车间实行“联产计酬制”;改革“铁饭碗”的用工制度,规定: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屡教不改者除名,不顾产品质量、态度恶劣者除名;改革不合理的劳保福利制度,规定:请假不发工资;狠抓产品质量,规定做坏1件衬衫要赔2件;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每年都要召开订货会;打响衬衫的牌子,为自己的产品在上海等大城市做广告;讲究工作效率和速度,厂长出差可以坐飞机,可以包出租车。
改革使企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82年,海盐衬衫总厂以年产85万件衬衫的能力步入著名衬衫厂行列。1983年,又一举成为海盐县第一家产值超千万元的企业和全省服装行业重点企业之一。
步鑫生的改革引起了胡耀邦的重视。11月初,他批示道:“海盐衬衫总厂厂长步鑫生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努力创新的精神值得提倡。对于那些对工作松松垮垮,长期安于当外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企业领导干部来讲,步鑫生的经验应当是一剂治病的良药,使他们从中受到教益。”以此作为“编者按”的这则《人民日报》报道,极大地推动了城镇企业改革。
(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